近日,记者在平潭采访,听到企业家们谈论最多的就是“工商22条”,甚至有台商直言“赶上这样的好政策,我睡觉都在笑”。是什么样的政策让企业家们如此欣喜?
“工商22条”,是指福州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和省工商局的相关精神,于去年9月专门出台的《支持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若干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下放名称登记权限、注册资本“零首付”、简化场所证明手续、放宽台资企业名称限制、外资企业集团承诺登记、设立外资登记窗口等22条先行先试措施。
台商李先生去年9月在平潭申请外资登记事项。回忆当时的情景,他一再说:“好政策呀,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晚上睡觉都在笑。”
原来,李先生计划投资3000万元注册一家冠“福建”省名的公司。当时,平潭县工商局局长薛文告诉他,国家工商总局对海西建设有优惠政策,注册资本只要达到5000万元,就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名“中国”字样。李先生说,企业名称能冠名“中国”字样,对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都有很大益处。于是,他决定增资2000万元,申请注册岚台缘(中国)休闲农业有限公司。果然,申报手续一路顺畅: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工商业务平台,经由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呈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几天后,国家工商总局就核准了。
就这样,平潭县诞生了首例名称中冠名“中国”的企业。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在平潭创立外资企业要到福州办理手续,来回一整天都不够,如今在平潭就可以办了,冠‘中国’字样还不用上北京审批,以后年检也不用到福州,真是太方便了!”
受惠“工商22条”的不仅是投资金额大的台商。在平潭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福州岚都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章秀说,现在注册登记内资企业,只要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上,就可以直接冠“福州”市名。
据了解,“工商22条”实施3个多月来,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增势喜人。实验区新设立内资企业50户,新增注册资金3.5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2%和1620%;新开业个体工商户493户,新增固定资金7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7%和36%;外资窗口受理台资企业名称预核准3家,拟注册资金5800万元,超过原有台资企业投资总额;首家受惠于注册资本“零首付”制度的企业、首家台湾个体工商户相继落户,政策效应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