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成立后,福州市国税局领导充分认识到,加快综合试验区建设,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海西经济区对台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域。该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迅速融入海西和综合试验区建设大环境,在深入组织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服务和促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一是开展服务综合区建设专项调研。市局和平潭县局均把服务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和海西经济区建设作为重点课题,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开展专项调研。组织人员深入平潭县对台贸易窗口平顺公司等涉台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两岸贸易发展情况,辅导对台贸易税收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在税收管征上实际问题,为两岸交流和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同时还组织人员到台协会、经委、重点办等部门调研,深入了解企业涉税需求,及时掌握试验区建设情况。
二是积极为试验区建设出谋献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福州市国税局撰写了大量反映了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信息,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了多项促进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建议,如《建议在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两岸税收协调机制》、《就两岸签署全面互免所得税协议提出五点建议》、《石英砂加工行业过度发展对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不利建议加强控管》、《应加强台商到大陆保险费、就医费可扣除台湾个人综合所得税政策宣传》、《借鉴台湾地区经验提升(海西)纳税服务水平》、《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和涉税政策综述》、《多家上市公司表示愿意到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投资》等,有的还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袁荣祥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是下放8项市级管理权限。为简化办税手续,加快审批进度,将原属于市级管理的8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平潭县国税局,分别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1000万-2000万)、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福利企业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退(免)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审批、软件企业超税负退税审批。目前,除了衔名发票印制审批和增值税跨区汇总缴纳审批两项因为特殊性质没必要下放外,所有的市级审批权限已经全部下放平潭县国税局。
四是积极开展服务招商引资活动。在市局和平潭局专门成立了两岸税收比较研究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小组,对两岸税收差异和目前综合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解读、宣传,编撰出版了《台湾税收概览》书籍,印制《海峡税收工作手册》、《对台先行,税企共赢》等税收宣传资料,广泛向政府有关部门、台协会、台资企业以及来平潭参加招商活动的海内外客商免费赠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投资商在试验区投资的信心。
五是大力提升试验区纳税服务水平。对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改造完善,丰富办税厅服务设施,对办税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简化,落实“所有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由规定外)一律放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办税不需要找熟人,直接在办税厅都可以办理。将大部分审批事项改为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目前办税厅即办事项已经68个。成立专业化的纳税咨询岗,在平潭局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成立服务重点企业小组,对试验区重点企业采取专人服务,对新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和综合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