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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实验区可拍板
作者: 时间:2010/5/15 阅读:573次
)昨日,记者从平潭人事局获悉,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已出台,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成为支持实验区的一大举措。

根据《意见》,省人事部门将支持实验区建立完善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人事人才管理方式,简化程序,赋予实验区更多的人事管理职责。

对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实验区可单独组建相应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引进或调入实验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军队转业技术干部,其原有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实验区职改办直接予以审核确认(根据原有规定,副高职称由市以上人事部门确认,正高则由省级以上人事部门确认)。

实验区申报引智项目、产业人才高地、博士后站点、专家评选等时实行指标单列,由实验区直接申报。优先在实验区先行先试人事人才政策措施。

此外,在引进人才方面,实验区将拥有“绿色通道”权限。实验区紧缺急需人才列入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并给予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实验区引进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条件的人才,给予享受国家和省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实验区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和职数限制。

《意见》还提出支持实验区举办人才供求对接洽谈活动,鼓励用人单位以各种有效方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实验区建设。根据实验区需要,协助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为实验区规划、建设、发展等提供高层次决策咨询。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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