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平潭岛人才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其他频道 > 最新资讯 > 公务员报名:平潭户籍可报考福州“本设区市”职位
公务员报名:平潭户籍可报考福州“本设区市”职位
作者: 时间:2011/2/19 阅读:625次
今年春季省公务员报名已于2月11日开始。昨日,省公务员局根据报名中反映出的问题,发出政策释义通知。鉴于福州、平潭行政区划未改变,具有平潭户籍的报考者可报考福州市招考范围为“本设区市”的职位。

  据介绍,在公务员报名过程中,基层工作经历也是大家咨询比较多的问题。根据规定,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经县级以上人事、劳动等部门认证的合同或书面证明作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凭证。享受“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待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报到证上无派遣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此外,因我省电大2005年后不再开设普通专科班,1986年至2005年我省电大开办的普通专科班学历性质为全日制。报到证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的,可视为全日制学历。

  2011年应届毕业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学生(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自学考试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放宽到今年7月31日前。
来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