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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高中、职专开始退还已收学费 持票据领取
作者: 时间:2011/5/25 阅读:817次
家长可持收费票据领取 如有疑问可拨打举报电话24369039

  从今年春季开始,平潭综合实验区公、民办高中在校生,职业中专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昨日记者获悉,目前高中和职专学费退还工作已展开,家长可持学校的收费票据,到学生学籍所在的学校领取。据了解,日前,平潭县教育发布了《关于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免除学费的通知》,给出了免除学费的具体标准:省二级达标校(平潭一中)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800元;省三级达标校(城关中学)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600元;普通校(平潭二中、平潭三中、流水中学、翰英中学、城东中学、育英中学、海滨中学、新世纪学校、岚华中学)每生每年免除学费700元;职业中专学校每生每年免除学费大约1000元(以职业中专学校的收费票据为准)。

  据介绍,目前实验区公、民办高中在校学生和职业中专学生约13000多人。为实行高中、职业中专免学费教育,平潭区县财政每年需补助近1500万元。

  由于今年春季开学时,平潭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已向学生收取学费。经过有关部门的筹备,目前学费的退还工作已经展开。请广大家长持学校的收费票据到学生学籍所在的学校领取(2011年2月至2011年7月)半年的学费。家长对退款如有疑问,可拨打平潭县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591-2436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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