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交通文秘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促进文明交通,经上级同意,拟招聘交通文秘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爱岗敬业。 (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35周岁,文秘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聘用。 二、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参聘人员,请于2011年7月30日前持以下证件到平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科报名(联系人:林警官: 24331933)。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一寸、二寸白底彩色相片各3张。
平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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