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唯一区属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食堂工作人员1名,精神科护工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1.精神科食堂工作人员1名,要求:会煮饭,性别不限(女性城镇户口45周岁及以下,农村户口50周岁及以下;男性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薪酬待遇。每月2500元,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食宿由个人自理。
2.精神科护工3名,要求:男性,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薪酬待遇。每月2500元,另加每月补贴500元,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食宿由个人自理。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平潭县潭城镇上埔庄139号县劳动保障大楼2层
联系人:林晓云,电话: 0591-24138776 18950388891
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