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协勤队伍建设,根据协勤人员替补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长期接受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意向登记,建立协勤人员替补名单库,协勤离职岗位出现空缺后,从替补名单库里挑选人员按相关流程进行替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登记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平潭户籍,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纹身,无色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需165cm以上。
(四)无吸毒史、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事务的记录,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能适应三班倒以及节假日值班执勤。
(五)共产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招用。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登记的方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林晓云,联系电话:0591-24138776。
替补库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