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区属人力资源服务国有企业,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签定派遣合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拟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政审和体检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聘用食品抽样员人数1人,应聘人员需已取得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能尽快入职(应聘后约一周内)。
(二) 岗位职责
1.包括现场采样、计划执行、记录填写、车辆运行、设备维护、费用报销等业务部日常工作;
2.负责领导交代的任务或中心需要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务。
(三)任职条件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能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
3、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处理现场突发情况,有较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4、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良好驾驶手动挡车辆;
5、具备食品/粮油检测行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在35岁以下。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录用等环节组成。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户主所在页及本人户口页)。
(3) 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平潭县潭城镇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原林业局大院内海坛娱乐城门口)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24138776 18950388891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4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录用办法
采取面试与操作相结合,面试(30%,含专业知识)+现场操作(70%),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通知应聘
人员定点在县级以上医院集中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3.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成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参考《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安排住宿。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在“平潭人才”网及公众号、人资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因未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自负。
(五)本方案仅适用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补充完善解释,用人单位有权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