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负责办公室辅助性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综合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发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对外组织招聘工作,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方式进行。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个人简历
3.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原林业局大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女士:0591--24138776 18950388891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请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
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